日期:2023-05-17 08:23:12   作者: 文章来源:财忠财务
财忠节税思路 关于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Ψ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ω 包括在内。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满足々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上述增值税政策: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 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ξ 材料;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ω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的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 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 2 年。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的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卐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 2017 年 12月 31 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 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2年)。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①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年第 43 号)的规定,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经认定并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软件企业。所称经认定,是指经国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ζ税法》第 6 条规定的收入总额。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年度。软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间断。 由于出版电子出版物必须具卐备一定的条件,因此,如果出版社的出版物不属于电子出版物,但是经』过一定程度的加工可以变成电子出版物,就可以考虑进行相应加工转化为电子出版物,从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忠节税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 年 12 月 13 日国务院令第 134 号公布,2008 年 11月 5 日国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 2017 年 11 月 19 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 50 号令,根据 2011 年10 月 28 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ぷ告 2013年第 43 号)。 节税图 财忠节税案例 【例 15-3】某出版社计划出版一套教师讲课的录像光盘,制作成本为 100 万元,预计销售额为 300万元(含税),其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0 万元。请提出财忠节税案例。(自 2019 年 4 月 1 日,10%的税率降◆为 9%,本章暂按 10%的税率计算) 节税案例 经过节税方法,将该套录像进行加工,制作为电子出版物,制作成∴本上升为 200 万元,其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5 万元,预计销售额为 400 万元。在节税方法之前,需要缴纳增值税:300÷(1+10%)×10%-10=17.27(万元)。不考虑▓其他成本费用,其利润:300-100-17.27=182.73(万元)。在节税方法之后,只需卐要承担 3%的增值税,即:400÷(1+10%)×3%=10.91(万元)。不考虑其他成本费用,其利润:400-200-10.91=189.09(万元)。比节税方法前增加利润:189.09-182.73=6.36(万元)。